东山县海洋与渔业局关于县政协十届二次会议第A3号提案的答复函
陈东颖委员:
你提出的关于拓展东台经贸合作实效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你在提案中提到关于远洋渔船“向上争取补贴政策,争取原料运输补贴”的建议,我局组织人员就远洋渔业相关补贴政策情况进行咨询、了解,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远洋渔业发展六条措施的通知》(闽政综〔2014〕36号)文件提出“鼓励远洋捕捞产品运回国内加工销售,对我省远洋渔业企业运回进入本省口岸的自捕水产品,按实际运回报关进口的数量,由企业所在地设区市财政给予运输费用补助,省级财政按照1︰1的比例给予叠加补助(省级财政补助最高标准为每吨50元)。”和《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省政府加快远洋渔业发展六条措施的意见》(漳政综〔2015〕53号)文件提出“鼓励远洋捕捞产品运回国内加工销售,对我市远洋渔业企业运回进入本市口岸的自捕水产品,按实际运回报关进口的数量,由省、县级财政按照1:1比例给予运输费用补助。”等政策措施。通过咨询省海洋与渔业厅、市海洋与渔业局,对于远洋捕捞原料运输补贴由省商务厅牵头,省级、县级给予的运输费用补助,而市级没有暂无这方面补助,对于上述优惠政策的补助对象为我省、我市远洋渔业企业。
近几年,东山县县委县政府非常重视发展远洋渔业,从政策、资金、服务等方面加以扶持,加速我县远洋渔业的发展。今年来,我局把远洋渔业作为现代渔业、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工作来抓,局主要领导及相关副职领导多次带队或配合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开展调研远洋渔业工作。主动向各远洋渔业企业对接,深入了解、真实掌握目前我县远洋渔业发展状况,重点了解掌握远洋渔业企业并购重组、远洋渔船建(改)造与下水投产、生产经营效益、自捕产品运回本市(县)销售及运输费用补助、企业近期发展规划、目前运营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急需各级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帮助或协调解决的事项等情况。我局在本部门职能范围内尽最大努力帮助远洋渔业企业争取和落实优惠政策措施。2018年为东山远德胜远洋渔业有限公司争取海洋经济发展专项资金暨远洋捕捞渔船更新贷款贴息资金116.2万元。
签发领导:何伟湃
联 系 人:陈海生
联系电话:18359629620
东山县海洋与渔业局
2018年6月27日